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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04(2/2)網站、資料分析與無人機延伸

Q 版示意圖:網站、資料分析與無人機延伸

🏛️ 實習單位: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|第二梯次。

📅 內容狀態:課程預覽|依第二梯次課程表整理。

本篇是 0804 第 2 篇,接續第一篇〈資訊設備與新興科技〉。本篇集中整理下午課程與無人機的公開資料延伸,讓長篇內容分成兩張閱讀。

一分鐘掌握

問題本篇核心判斷
下午聚焦什麼?從網站、資料庫、資料建置與公共安全分析理解資料應用鏈。
無人機的價值是什麼?把即時影像、熱顯像、AI、地理資訊與勤務指揮連在一起。
警政與消防有何不同?警政偏重情資、蒐證與勤務指揮;消防偏重災情感知、搜索救援與人員安全。
導入時要注意什麼?飛手訓練、飛航法規、影像治理、軟體弱點與設備組態都要一起管理。

今天的主線

本篇內容可以整理成:

資料產生 → 資料建置 → 分析應用 → 空中感知 → 指揮決策 → 資安與責任治理

下午|網站與資料分析

  • 本局網站管理、建置及維護
  • 警政資訊系統資料庫
  • 資料建置
  • 公共安全分析統計
  • 治安應用實習

網站、資料庫、資料建置與公共安全分析,負責承接設備及勤務產生的資料。資料能不能被正確使用,取決於來源、品質、權限、保存方式與分析情境是否清楚。

延伸章節|臺灣警政無人機發展與消防體系比較

本章為前篇 ISMS、VANS 與 GCB 筆記的延伸內容。原 18 頁簡報主要介紹資安管理機制,未涵蓋無人機;以下補充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可查到的官方公開資料。全國機隊數量仍應以最新正式統計為準。

無人機在警政與消防工作中的角色,已逐漸從單純空拍工具,發展為結合即時影像、熱顯像、人工智慧、地理資訊及指揮中心的空中勤務系統。

兩者都能突破地面視線及地形限制,但任務重點不同:警政偏重治安情資、勤務監看、蒐證及指揮調度;消防則偏重災情判斷、搜索救援及降低救災人員風險。

一、臺灣警政無人機的發展

(一)全國發展概況

內政部於 2026 年 1 月 19 日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,當時各警察機關共有 149 架無人機,主要為小型多軸旋翼機,任務以刑案偵查及交通流量監控為主;同一時點已有臺北市等 8 個警察機關成立無人機隊。警方也曾運用無人機長期監控山區製毒工廠,並在春節連假期間協助辨識交通壅塞原因。[內政部書面報告](https://ppg.ly.gov.tw/ppg/SittingAttachment/download/2026011364/00920211016176072002.pdf)

149 架及 8 個無人機隊是 2026 年初的統計基準,不能直接視為 8 月的全國現況。其後仍有地方機關陸續成立專責隊伍,例如屏東縣警察局於 3 月、彰化縣警察局於 6 月成立無人機隊,臺中港務警察總隊也於 6 月成立無人機隊。公開資料尚未提供同一時間點的全國最新總量,因此不宜直接將地方新增數字加總為全國統計。[屏東警用無人機隊](https://www.pbs.npa.gov.tw/ch/app/data/view?id=18740&module=wg183&serno=fd91bc60-913c-4f00-93e9-7d5b4ef1b9e4)、[彰化縣警察局](https://www.chpb.gov.tw/Announcement/C002100?ID=56ca0c27-78f3-403a-8c5f-d1fb560666b0&PageType=1)、[中央社報導](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soc/202606110082.aspx)

(二)臺中市警察局的發展

臺中市警察局於 2021 年 5 月成立無人機警察隊。臺中市政府 2026 年 8 月 4 日公開資訊載明,目前已配置 53 名合格飛手及 10 架警用無人機,累計執行 195 場勤務。

主要任務包括刑案偵查、特殊場域蒐證、交通觀測及大型活動維安,並透過即時影像傳輸,協助指揮官掌握現場狀況及調整勤務部署。[臺中市東勢區公所轉載資訊](https://www.dongshi.taichung.gov.tw/982800/982803/982806/4022675)

這表示臺中市警用無人機已逐步納入正式勤務及指揮體系,不再只是臨時性的空拍設備。

(三)警政無人機的主要勤務

  1. 刑事偵查與攻堅支援:從建築物上方、山區或複雜地形取得影像,協助掌握嫌疑人位置、逃跑路線及現場環境。
  2. 大型活動及聚眾勤務:觀察人流密度、出入口及群眾移動方向,協助調整警力配置。
  3. 交通監控:觀察事故回堵範圍、壅塞原因及替代道路狀況,補足固定式監視器的視線死角。
  4. 失蹤人口及夜間搜索:搭載熱顯像設備後,可應用於夜間、草叢、河床、山區及低能見度環境。
  5. 關鍵基礎設施及反恐維安:對港區、機場、能源設施及大型公共建設進行高空巡查。

屏東警用無人機隊公開的任務包括大型活動維安、交通監控及夜間熱顯像搜索;彰化縣則規劃用於攻堅逮捕、失蹤人口搜索、交通監控及夜間搜救;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則著重港區交通、反恐、關鍵基礎設施及災害防救。[屏東警用無人機隊](https://www.pbs.npa.gov.tw/ch/app/data/view?id=18740&module=wg183&serno=fd91bc60-913c-4f00-93e9-7d5b4ef1b9e4)、[彰化縣警察局](https://www.chpb.gov.tw/Announcement/C002100?ID=56ca0c27-78f3-403a-8c5f-d1fb560666b0&PageType=1)

(四)飛手培訓逐漸制度化

警政機關正由少數員警自行考照,逐步轉向成立專隊、集中培訓及建立種子教官。

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已建置無人機飛行模擬教室,透過模擬器篩選及訓練操作人員,並規劃培養種子教官、設置訓練場及考照中心。訓練內容包括群眾活動監控、攻堅圍捕、犯罪現場空中監看及重大災害搜救支援。[保安警察第一總隊](https://www.1spc.npa.gov.tw/ch/app/news/view?id=1847&module=news&serno=307664e8-b695-4936-866c-d77186ab625f)

這代表警用無人機正逐步形成由人員、證照、裝備、訓練及勤務程序組成的完整體系。

二、臺灣消防無人機的發展

(一)消防機隊規模較大

同一份內政部 2026 年 1 月書面報告指出,透過中長程計畫補助地方消防機關購置的無人機,當時共有 413 架,並規劃於 2029 年增加至 786 架。

消防無人機主要用於火災現場監控、水域救援、山域搜救,以及地震、斷橋等特殊災害勘查。警政與消防的數字來自不同業務系統及補助計畫,不能只用機隊數量直接判斷勤務成效。[內政部書面報告](https://ppg.ly.gov.tw/ppg/SittingAttachment/download/2026011364/00920211016176072002.pdf)

(二)火場監控

大型工廠、倉庫及鐵皮屋火災常伴隨濃煙,地面指揮官不易直接判斷起火點及延燒方向。搭載熱顯像設備的無人機,可以從空中觀察火勢、濃煙、高溫區域、可能的延燒位置及人員部署狀況,再將影像回傳指揮站,協助判斷射水位置、部署方向及人員撤退時機。

(三)山域與水域搜救

山域事故中,無人機可以先進行大範圍空拍,再結合失蹤者定位、熱顯像、三維地形及 AI 影像辨識,縮小地面搜索範圍。

水域事故則可在人員及船艇抵達前先行搜索,協助確認落水者位置。部分機型也能吊掛救生圈或其他救生裝備,爭取救援時間。[內政部書面報告](https://ppg.ly.gov.tw/ppg/SittingAttachment/download/2026011364/00920211016176072002.pdf)

(四)AI 與影像平臺整合

消防署已建置無人機輔助搜救影像管理系統,將山域搜救空拍影像送入影像管理流程,再由 AI 協助辨識,縮小地面搜索區域。相關影像也可回傳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,供指揮官規劃搜索方向。

消防署另公開說明,已採購 44 組複雜地形攜帶型無人機及 22 套搜救影像管理系統,分配至全國 22 個地方消防機關;自 2024 年起辦理 33 梯次訓練,協助 159 名消防人員取得專業操作證。[消防署](https://www.nfa.gov.tw/cht/index.php?article_id=20003&code=list&flag=detail&ids=1468)

(五)臺南消防的實務發展

臺南市消防局 2026 年 5 月公開資料指出,目前配置 22 架無人機及 55 名高級操作證照飛手,2023 年至 2026 年間出勤超過 200 件。

目前應用範圍包括火警、山域搜救及水域搜救,並導入溺水者 AI 影像辨識、失蹤者定位、三維地形分析及空中廣播。臺南市也持續培訓新飛手,並派員赴美國接受進階救援訓練。[臺南市政府消防局](https://119.taina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25497&s=8815384)

三、警政與消防無人機比較

比較面向警政無人機消防無人機
核心目的治安情資、蒐證及勤務部署災情判斷、搜索救援及人員安全
主要場景刑案偵查、攻堅圍捕、交通監控、大型活動、關鍵設施巡查火災、山域搜救、水域救援、地震及特殊災害
2026 年初公開規模149 架;8 個警察機關成立無人機隊413 架;規劃於 2029 年增加至 786 架
常用設備高解析變焦鏡頭、低光源攝影、熱顯像及即時傳輸熱顯像、AI 影像辨識、三維建模、廣播及救生裝備投放
影像用途情資分析、指揮調度及案件資料保存災情判斷、搜索區域規劃及救災安全管理
組織發展地方機關及專業總隊陸續成立,仍在擴充中央計畫補助地方建置,部署較具整體性

四、兩者發展程度的綜合判斷

從公開資料中的機隊規模、中央補助計畫及影像平臺整合程度來看,可以推論消防無人機目前的整體部署較具系統性。消防任務具有明確的高風險場景,無人機可以直接協助火場監控、山域搜索及水域救援,效益也較容易與降低人員風險、縮小搜索範圍及縮短反應時間連結。

警政無人機則仍處於快速成長期,優勢在於能與刑事偵查、特勤攻堅、交通勤務、大型活動及關鍵設施防護結合,但各地的裝備數量、飛手人數及勤務經驗仍有差異。

因此,兩者並不是單純比較誰的設備較多,而是任務導向不同:

消防無人機偏向空中救援與災情感知;警政無人機偏向空中情資與勤務指揮。

五、警政無人機面臨的特殊問題

警用無人機在人口密集地區執行勤務時,可能拍攝人臉、車牌、住宅及民眾活動,因此除了飛航安全,也涉及個人資料、影像使用範圍及人權保障。

內政部已表示,無人機資料運用應遵守個資保護及資安防護原則,在治安維護與人權保障之間取得平衡。[內政部無人機運用說明](https://www.moi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4&s=329255&sms=9009)

如果影像可能成為刑案資料,機關至少應建立:

  • 任務申請及核准紀錄。
  • 拍攝目的與範圍限制。
  • 影像調閱權限。
  • 原始影像保存及版本控管。
  • 傳輸、下載及複製紀錄。
  • 保存期限及刪除程序。
  • 勤務影像與刑案資料的分流管理。

上述屬於實務管理建議,實際證據能力及保存要求仍應依案件程序與相關法規判斷。

六、共同的飛航法規要求

警察與消防機關操作無人機,仍須依《民用航空法》、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》及相關空域公告辦理。

實際要求會依無人機重量、飛行高度、操作區域、是否屬禁止或限制區域、是否為夜間飛行、是否為視距外操作及操作人員資格等條件而不同。

政府機關應透過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辦理相關登錄、操作證及飛航活動管理;禁止或限制區域則應以民航局及地方政府最新公告為準。[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](https://drone.caa.gov.tw/)

在大型災害或重大活動中,警察、消防、海巡、國軍及其他機關可能同時使用無人機,未來也需要建立跨機關空域協調及影像共享機制,避免設備互相干擾,或與救災航空器產生衝突。

七、與 ISMS、VANS 及 GCB 的連結

無人機不應只被視為飛行器,更應被視為一套「會飛的資訊系統」。其組成可能包括無人機本體、遙控器、控制平板、地面站、通訊鏈路、雲端管理平臺、AI 影像分析系統及影像儲存設備。

(一)ISMS:管理制度與資料生命週期

ISMS 應規範:

  • 哪些人可以申請及執行飛行任務。
  • 哪些影像屬於敏感或機密資料。
  • 影像如何傳輸、保存、調閱及刪除。
  • 設備遺失或遭入侵時如何通報。
  • 跨機關提供影像時的權責及程序。
  • 勤務影像與刑案資料如何分流管理。

(二)VANS:軟體及韌體弱點管理

無人機控制器、地面站、行動 App、AI 影像平臺及雲端服務,都可能涉及軟體或韌體弱點。

在管理設計上,可以將相關設備納入資產盤點及弱點修補流程。不過,是否能直接由 VANS 或 RAPix 掃描,仍須視設備、代理程式及平臺支援情形,不應直接假設所有無人機韌體都能被現有工具辨識。

(三)GCB:控制設備安全組態

GCB 可優先應用於無人機控制平板、操作電腦、影像伺服器及管理平臺,例如:

  • 啟用複雜密碼及多因素驗證。
  • 關閉不必要的服務及連接埠。
  • 限制 USB 與外接儲存裝置。
  • 設定自動鎖定及權限分級。
  • 啟用傳輸及儲存加密。
  • 保存操作、下載及調閱紀錄。

至於無人機專用控制器及韌體,若沒有適用的 GCB 公告項目,仍應依供應商安全更新、機關內部安全基準及採購規格管理。

今日結論

警政與消防無人機的發展,已從空拍設備逐步轉向結合影像、AI、通訊、地理資訊及指揮中心的勤務系統。

消防無人機目前在中央補助、機隊規模及搜救影像平臺方面較具整體性;警政無人機則快速擴充,並持續結合刑事偵查、交通監控、大型活動維安及關鍵設施防護。

真正的發展重點不只是購買多少架,而是能否同時建立:

  • 合格飛手及持續訓練。
  • 明確勤務申請及核准流程。
  • 飛航法規及空域管理。
  • 個人資料與影像治理。
  • 軟體、韌體及設備資安。
  • 跨機關指揮與影像共享。
  • 任務紀錄、稽核及事故應變。

只有將無人機納入 ISMS、VANS 及 GCB 的整體管理思維,才能使它從單一飛行設備,發展為安全、穩定且值得信賴的空中勤務系統。

無人機的價值,不在於飛得多高,而在於能否把正確資訊及時送到真正需要決策的人手上。

我帶走的三個重點

  • 任務不同,評估標準也不同:警政重視情資與勤務指揮,消防重視搜索救援與降低人員風險。
  • 無人機是一套資訊系統:飛行器之外,還包含通訊、影像、AI、地理資訊、儲存與指揮流程。
  • 技術導入必須有治理配套:飛手、空域、個資、證據、弱點、組態與跨機關協作都不能缺少。

本日對應主題

來源與查核

  • 課程資料:第二梯次實習課程表(2026-07-28 校對)。
  • 無人機補充資料:內政部、警政署、消防署、地方警察機關、地方消防機關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開資料,已於 2026-08-05 查核。
  • 法規與制度參照:法規與官方來源索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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頡譯的實習筆記:內容已去識別化,法規以官方來源為準。